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馬德興報道
今天,中國足協在此前反復研究與商討的基礎上,正式下發了《關于男足職業俱樂部與所屬球員、教練員合理調整薪酬、共克時艱的倡議書》,對疫情下國內職業俱樂部、職業球員的減薪事宜作出了明確的指導。這個倡議書也可以說是中國足球疫情下實施全面減薪的一個指導性文件。根據這份文件,疫情期間中超球員、教練員的減薪幅度將可以達到30%至50%,同時各俱樂部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延遲支付部分薪酬。
①符合FIFA規定中國法律 嚴格履行程序
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各行各業產生了巨大的沖擊和影響,足球全面停擺,俱樂部基本沒有收入,生存日益艱難,而職業球員的收入依然高居不下。職業足球俱樂部及投資人普遍面臨經營困難,俱樂部陸續表達了希望適度減負、合理降薪的呼聲,“減薪”成為各方的共識。而國際足聯也在3月底、4月初出臺了《關于應對新冠疫情足球管理問題指南》,對疫情下的減薪以及球員轉會等諸多事宜給出了明確的意見。隨后,中國足協專門在4月9日于上海召開了一次座談會,俱樂部的部分代表、球員代表、經紀人代表、律師代表等多方人士參加,商討合理減薪問題。與會代表們一致同意:在尊重國際足聯關于疫情影響下處理球員合同及轉會的相關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原則同意俱樂部和球員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實行全隊統一標準的合理減薪,減薪周期從2020年3月1日至2020賽季聯賽開賽日,具體的減薪方案指導意見將由中國足協組織職業俱樂部、球員、教練員代表及法律專業人士在內的工作組制訂并公布。
至4月20日,中國足協部分中超、中甲以及中乙三級職業俱樂部下發了一份名為《疫情期間俱樂部球員與教練員薪酬調整意見》的征求意見函,繼續征求俱樂部等各方意見。與此同時,中國足協也曾與國內相關政府部門進行過溝通,畢竟這份指導性文件必須要在中國法律框架內、符合中國的《勞動法》。在匯總了各方意見之后,中國足協最終形成了這份《倡議書》,所以《倡議書》中才會明確寫道:“根據國際足聯《關于應對新冠疫情足球管理問題指南》提出的原則,綜合考慮我國俱樂部的整體經濟狀況、協議履行情況等因素,中國足協在廣泛聽取俱樂部代表、球員和教練員代表,以及法律專業人士意見的基礎上,現就疫情期間適度調整球員及教練合同及薪酬的事宜,向各級俱樂部、球員和教練員發出減薪倡議?!?/p>
從這份倡議書來看,此次疫情下實施減薪舉措,中國足協還是提倡“協商”,俱樂部就薪酬調整與球員、教練員進行單獨或者集體協商,但并不是“強制性”舉措。換而言之,職業俱樂部可以不“減薪”。但在目前情況下,如果不接受“減薪”,一旦被曝光,不管俱樂部還是球員都很容易被推上風口浪尖。
②減薪最多不超過一半 薪酬可延遲支付
在4月20日足協下發的征求意見函中,中國足協提出的意見是“減薪不少于30%”。在充分征求各地方俱樂部的意見之后,此次正式下發的倡議書中,中國足協給出了更進一步明確的意見,即“建議參考比例為30%至50%之間,但具體方案應由俱樂部與球員根據實際情況協商一致?!边@其實還是將主動權下放給了俱樂部與球員,雙方展開協商解決。
而減薪的適用周期,早在今年4月9日的上海會議第一次會議期間就達成了一致,即減薪周期從20201年3月1日開始至新賽季聯賽開賽日。今天公布的《倡議書》中更進一步明確,“建議本次薪酬調整的適用周期為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賽季各級聯賽開始前一周止,即俱樂部與球員、教練員協商調整該段時期內的薪酬及其支付方案?!?/p>
《倡議書》中還更進一步明確,俱樂部可以延遲支付部分薪酬,“俱樂部根據現金流情況,可考慮與球員、教練員協商于聯賽開始前延遲支付部分薪資的方案;但俱樂部應確保延遲支付的比例不超過原合同約定薪酬金額的30%,且延遲支付的部分應在聯賽開始后90個自然日內補齊。”
同時,考慮到薪資較低的球員與教練員的實際情況,《倡議書》中還明確:“對稅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10,000元人民幣的球員及教練員,不建議俱樂部調整其薪酬;對稅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20,000元人民幣的球員及教練員,不建議俱樂部延遲支付其任何比例的薪酬。”這也可以視為足協保護低收入人員的一種具體舉措。
需要指出的是,國際足聯出臺的《關于應對新冠疫情足球管理問題指南》中已經明確:新冠肺炎疫情屬于“不可抗力”,因而,即便是俱樂部未能通過有效的協商機制與球員或教練員就調整原合同條款達成一致從而考慮按照本俱樂部的統一方案單方面做出調整的,俱樂部只要整理、提供充分的材料用以證明或說明,即便是出現爭議最終不得不上訴到國際足聯,國際足聯會按照相關原則進行個案處理,但也基本會維護俱樂部權益。當然,足協也不會允許俱樂部以疫情為理由侵害球員、教練員的合法權益。
按照相關要求,俱樂部與球員、教練員就薪酬調整幅度及發放方式等問題協商一致后,應簽訂補充協議,并在簽署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至中國足協備案,但提交備案的最晚日期應為2020年8月31日。
應該說,這一次疫情期間的“減薪”工作處理還是較為合理與科學的,在充分考慮國內各職業俱樂部的現實情況的基礎上,也能夠讓球員可以平靜接受。當然,中國足協本身并不是合同的簽訂方,僅僅只是根據實際需求提出一整套處理意見與建議,最終事情的處理還是交由各地方俱樂部。迄今為止,除了中甲的新疆天山雪豹俱樂部已經完成減薪事宜外,其他各俱樂部都在等待中國足協的進一步更詳細的指導意見。此番《倡議書》下發之后,各地方俱樂部將根據這份指導性文件展開實質性操作。